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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线上教学“教学之星、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为疫情防控需要,学院3月1日起全面开展线上教学。为推进O2O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,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手段开展高水平教学,鼓励学生积极通过线上自主学习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院拟开展线上教学“教学之星、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所有在学院超星网络教学平台(以下简称为平台)教学的教师和在平台学习的学生。

二、评选基本条件

(一)教学之星

1.积极落实教书育人任务,践行师德师范,线上课堂管理及时到位,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;

2.按课表按时上课,熟练使用平台并能在直播授课过程中与学生积极互动;

3.课前要求学生预习,课后布置科学适量作业,作业批改及时;

4.采用多种信息化手段辅助教学,教学效果显著。

(二)学习之星

1.按时上课,并积极参与任课教师发布的互动活动;

2.积极按照要求完成教师要求的预习和布置的作业,作业成绩优异;

3.学习时长、学习课件数量、参与交互活动等指标排名靠前。

三、评选指标体系与权重

评选依据平台大数据中心生成数据自动完成。

(一)教学之星评选办法

M="30%*W1+20%*W2+10%*W3+20%*W4+10%*W5+10%*W6

指标说明:W1:课堂互动情况,W2:资源建设情况,W3:在线时长,W4:日常评测情况,W5:学生成绩,W6:平台活跃情况。

(二)学习之星评选办法

M="20%*W1+20%*W2+10%*W3+20%*W4+20%*W5+10%*W6

指标说明:W1:课堂表现情况,W2:自主学习情况,W3:到课情况,W4:学习完成情况,W5:学习成绩情况,W6:平台活跃情况。

四、奖励

(一)综合排名前15名的师生入选教学之星或学习之星,评选分每周之星和每月之星;

(二)入选教学之星、学习之星的师生学院将给予全院通报表扬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,努力营造积极向上、争优创先的良好教学氛围;

(二)教师要认真总结线上教学规律,创新教学方法手段,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与水平;

(三)学生要做好自我管理,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教学活动,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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